左手拿着火把,右手拿着角(上帝的教会)

士师记7章15-23节:
准备与米甸争战的士师基甸和三百名勇士们。基甸将三百名勇士分作三队,右手拿着角,左手拿着空瓶,瓶内藏着火把。
基甸和跟随他的一百人,在三更之初才更换的时候,来到米甸营旁,就吹角,打破手中的瓶。剩下的勇士们也都吹角,打破瓶子,左手拿着火把,右手拿着角,边吹边呐喊:“耶和华和基甸的刀!”
三百名勇士大声呐喊,吹角,耶和华使全营的人用刀互相击杀,使米甸军队魂飞魄散地逃跑。
在战场的生死关头上,瓶子,角和火把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武器。但是,基甸和三百名勇士对上帝拥有绝对的信心,拿着难以击退一个敌人的武器上了战场。上帝看到勇士们的顺从之心后,使米甸军队战败。
上帝帮助的是那些相信话语并顺从的人,又通过他们成就所预定的历史。因此,我们要铭记,用三百名打败十三万五千人,不是凭着人的谋略,也不是武器的威力,而是勇士们的顺从令上帝喜悦,在上帝的全能之下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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