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安商洪)上帝才能恩賜赦罪的權柄

全知全能的天上的上帝只能以軟弱肉身的模樣來臨的理由,歸根結底就是爲了我們這些天上的罪人們。
罪人脫離罪的唯壹方法就是罪得赦免。但是靠我們罪人本身的義或是能力是絕對做不到的。
這地上的道理也壹樣,壹般來說有死刑制度的國家只有總統或是首相等國家最高首領才能赦免死刑犯的罪。我們靈魂的罪也壹樣。能赦免我們在天上犯的死罪的只有上帝壹位。
約10章10節『……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來2章14-18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壹生因怕死而爲奴仆的人。』
若還有誰能恩賜生命,上帝沒有理由親自穿肉身來臨。永遠的生命是包括天上的天使們在內的任何壹位都無法代替給予的,只有上帝能恩賜。
全宇宙中唯壹擁有完整永生的上帝,爲重新拯救因罪而失去生命的子女們,舍棄了天上所有的榮耀,親自以肉身來臨,爲我們立下了能得永生的新約逾越節真理(提前6章16節)。但是,基督用血所立的新約逾越節在公元325年被廢除。之後,在1600年漫長的歲月之中誰也沒能揭開逾越節的奧秘。聖經中明明白白地記錄著,但無數的神學家和知名的聖經學者們之中沒有壹個人闡明逾越節的真理。因爲他們也只不過是天上的罪人,並不是上帝,只有上帝才有赦免死罪的權柄和永生。
這時代爲了重新找回失去的生命之真理——新約逾越節,再次以肉身來臨的就是我們的天上父親、母親。只憑新約逾越節這壹個證據,我們也能確信天上父親、母親就是真上帝。這時代埃洛希姆上帝以肉身來臨了,通過聖經確實的預言已經迎接的我們,應時刻想著上帝爲了我們這些罪人以不如天使的、人的模樣親自來到這地上的事實,更加熱心地傳達新約逾越節中包含的上帝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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